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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体内部设置器物和装饰材料的选用,应符合GB12130《医用高压氧舱》的有关规定。氧气加压舱舱门的液压传动装置用润滑剂,应选用航氧化油、脂。...
空气加压舱舱内氧浓度必须控制在2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置换,置换3分钟后如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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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舱的设计实行设计文件审批制度,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XX)负责审批。申请医用氧舱设计的单位,须将设计申请报告及设计文件(包括:舱体设计图样、计算书,各系统设计图样)向XX提出。XX委托认可的机构,对医用氧舱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由审批部门在医用氧舱设计总图和各系统设计图样上加盖审批标志。
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应对所制造医用氧舱的质量负责。医用氧舱制造工作完成后,应进行交收检验,并应向医用氧舱使用单位提供以下资料:(一)《医用氧舱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包括:舱体和配套压力容器的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容规》的有关规定),医用氧舱各系统检验、调试的报告,医用氧舱所用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的产品合格证;(二)医用氧舱使用说明书。(三)医用氧舱竣工图,包括:医用氧舱总体布置图,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总图,供氧、供气系统流程图,电气系统原理图和接线图;单人医用氧舱可只提供舱体竣工图。(四)监检单位出具的《医用氧舱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执行医护人员三级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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