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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11月1日修订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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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其结果只能用于广泛的土地利用宏观决策,不能用于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设计等高精度要求的土地管理。1980年~1983年,国家农业区划委员会组织国家测绘局、农业部、林业部等单位利用美国资源卫星图像对全国15种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总结和绘制。总结数据只能到省,不能到县。1979年~1985年,农业、畜牧业、渔业部、国家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土地管理局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普查,组织了全国县级土地利用现状的总结。获得的数据接近实际和完整的数据。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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