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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伤期间工资照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
工伤赔偿无精神损失费。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有缴纳工伤保险,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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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误工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
可以先报案处理,可向相关公安部门申请伤势鉴定,如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是轻微伤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民事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起诉解决
关于事故可否双赔,《》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劳动者因他人的行为导致工伤的,一般应先向侵权人请求民事侵权赔偿;如其就民事侵权已实际获得相应赔偿,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在工伤待遇总额内补足工伤待遇。因侵权人逃逸等原因,劳动者无法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依法先行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等工伤保险待遇;其向侵权人主张后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可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按总额补差的办法结算;其向侵权人主张后仍不能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应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后,可以向民事侵权人进行追偿,人民法院可视情追加劳动者为当事人。在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劳动者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后,劳动者又向侵权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追加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为当事人,使其依法行使对侵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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