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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有证据能力。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或可采性。它是指证据作为定案依据时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则,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具有相关性、合法...
应对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质疑: 1、看定案依据的证据是否相关、合法、真实; 2、看与案件有因果联系和条件联系; 3、看证据是否有证明力,证明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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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的,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原件或者原物已经不存在的,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或者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质证。在对证言质证时,相关的证人必须是自然人,且了解案件情况并且能够正确表达意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1)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2)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3)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4)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之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庭审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需要延期审理。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2)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是指证据事实涉及企业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包括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类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商业秘密必须是合法的,法院对涉及违法事实和行为的证据不予保护。(3)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是指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个人秘密情况,对此类证据,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知道后会产生不良影响。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予公开质证。依据指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第三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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