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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交通肇事他逃逸,他全责。目前,...
这是要根据损失数额确定的,如果谈不拢就会进入一个诉讼的过程,请问对方索要多少钱?事故是否报了保险?保险公司有无推脱理赔?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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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按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周六、日加班,但安排调休的,用人单位不需要于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行为合法。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在规定工作中发生意外工伤,必须要在15天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及时认定工伤后,在没有买医保的情况下由公司赔偿,在有社保的时候由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报销。 如果单位没有投保工伤保险的话,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工伤保险的标准赔偿,单位不赔偿的,可申请仲裁。(先认定工伤事故,再跟单位协商,单位不赔,就申请仲裁) 2.只要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公司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这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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