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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司法解释,针对彩礼的返还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第一、没有的,也就是没有领取的,无论是否有婚前同居行为,...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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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
是的。当事人要求返还的,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第二、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情况下,彩礼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赠与彩礼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均分。现在对于彩礼分割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由于彩礼钱往往金额巨大,成了案件中的争议焦点,那么这里,我就对彩礼钱的分割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在满足法定情形下,返还彩礼的请求是可以被支持的,根据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因为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返还。当符合条件成就,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经在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在涉及处理彩礼返还的案件时,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的综合把握。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的金额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分配范围。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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