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范围相同,具体包括:①担保人于担保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如运费、汇费等)...
其目的在于干扰被申请人的正常经营活动或者出于恶意报复等。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由此可见,一是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者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
诉讼保全,又称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未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以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是针对保全而提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8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