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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减资或到位资金,只有这2种解决方式。如果到期后不要这个公司了,可以直接申请注销,注销时无需在到位资金验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及缴足出资的期限。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公司法规定: 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认购)的出资额(股份)。 那么,股东(发起人)应该按照约定的出资时间实缴出资。 如果该股东(发起人)不按出资时间足额出资,该股东(发起人)对其他股东(发起人)、公司负违约责任,该股东负有缴足义务。其他按期缴纳的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要求该股东缴足出资,如果该股东不缴纳任何出资,其他股东可以开除其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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