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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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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再另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所以,如果在法院的再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由再审法院制作调解书的,该调解书自送达之日即生效,对于同一争议事实,本着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当事人不可以再起诉,必须按调解书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
刑事自诉案件如果调解处理,肯定是原告已经同意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个时候法院就因为原告不再追究加害人的责任,认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了。 所以说,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的,加害人就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了。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调解协议是违法达成的。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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