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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除非男方自愿,否则无需给女方任何赔偿因为你们的关系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只是情侣,情侣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没结成婚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这在法律上属于附条件赠与,女方也可要求退回嫁妆。以下是具体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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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关系的缔结,是以政府认定为法定手续的,也就是说,需要得到民政局签发的有效结婚证,婚姻关系才成立;这是必要条件。2.婚礼,是中国的民间风俗,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缔结婚姻关系的法定手续。也就是说,只要办理了结婚证,不管是否够举行婚礼,都是合法夫妻,享有夫妻的合法权利,履行夫妻的法定义务。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彩礼不是说返还就返还的,有一定的条件,如果你们的条件满足才会返还。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你们双方领取结婚证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你们结婚时间还不足半年,或者是结婚后你们双方并未同居生活,或者是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2、你们双方没有领证就分开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至于返还多少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如果你妹妹是1994年2月1日之前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的且双方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则属于事实婚姻。但鉴于双方未补办结婚证,则法律上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可以申请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若你妹妹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与男方共同生活,则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不需离婚,自行分开即可。有关财产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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