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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写开户行账号,不影响报税,但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不齐全(国税发〔2006〕156号); 2、无法确定向受票方纳税人...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只是强调了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没有强制必须填写开户行及账号。文件原文:“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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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那要看去没去税务局做备案,做完备案就没办法认证了
不能。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的抵扣凭证,当然除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购买农产品或经认证的货运发票等。增值税普通发票表明了17%的税率及相应税额是销售方的销项税而不是购买方进项税的抵扣凭证。一般来说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给小规模纳税人的凭证。而一般纳税人不管开具哪种发票,销项税是一定要计量的。就像超市给消费者开具的普通发票,上面金额就是含税金额,销项税=发票金额*税率/(1+税率)。所以说对销售方来说并不因为开具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减少销项税,(当然不开具专用发票容易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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