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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招标后,招标人不得废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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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车报废以后违章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车辆,并进行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禁止驾驶拼装车上路。
废标的情况是常常发生的,如何处理产生的废标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指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标,淘汰出局,更不可能作为中标候选人。开标时是否不确定废标,应该是评标过程时由专家评审来决定。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招标评标委员会不再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排除,有效投标少于三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所有投标都可以否决。需要废标的情况是: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取消采购任务。招标项目废标后,买方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原因。
合同作废即合同的解除,出现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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