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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农村农用地转让宅基地需提出建设申请,填写建设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批准;县国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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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空挂户”一是指户口在本村而没有履村本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责任义务的人,二是后迁入村而没有获得本村村的相应待遇和尚未获履行村民责任义务的村民。前者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不能获得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后者如果是依靠土地使而生存,并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时,可以有条件的获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决定是否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关健因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依据为:户口迁移至本村居住,能够承担相应义务和交纳公共积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接纳为本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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