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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婆婆想看孙子,没有探视的权利。法律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但是实践中奶奶想看孙子也属于...
不要打错别字,股份?不是股份的意思,应该按照继承权予以理解对吧?这么说,如果你公公婆婆生前立下合法有效遗愿并且指定其孙子为其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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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让婆婆探视的,一般构成违法。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不让婆婆见孙子不违法。探望权,亦称探视权或全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并与之保持直接联系及交往的权利。婆婆并不享有探视权。
如果不让婆婆探视的,一般构成违法。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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