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北部残垣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9412元/亩;旱地/园地:24706元/亩;林地:12353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176.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西部垣间沟谷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2160元/亩;旱地/园地:36080元/亩;林地:1804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02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西南部残垣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0776元/亩;旱地/园地:25388元/亩;林地:1269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349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98896元/亩;旱地/园地:49448元/亩;林地:2472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2362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东部土石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6144元/亩;旱地/园地:33072元/亩;林地:1653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8268元/亩 六类区片范围:南部峁梁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0122元/亩;旱地/园地:30061元/亩;林地:15030.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515.25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破碎残垣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0140元/亩;旱地/园地:25070元/亩;林地:1253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26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南部残垣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6924元/亩;旱地/园地:33462元/亩;林地:16731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8365.5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城市建设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5008元/亩;旱地/园地:42504元/亩;林地:2125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626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中北部梁峁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6768元/亩;旱地/园地:33384元/亩;林地:1669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348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东南部土石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8432元/亩;旱地/园地:34216元/亩;林地:1710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8554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