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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特病办理流程 1、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殊疾病处理流程1、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书》,提交医疗保险中心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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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与申请流程: 1、资助参保:救助对象凭有效身份证明、城乡低保证、五保证或重点优抚证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缴费参保,经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区县民政局核对身份无误后给予资助,对象仅缴纳个人需出资部分即可参保。 2、门诊救助。普通疾病治疗由救助对象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救助。重大疾病门诊化疗、透析、输血治疗,需到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或街道、乡镇民政申报备案。 3、住院救助。医疗机构确认需住院治疗由救助对象凭《社保卡》和身份证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救助。
重庆廉租房的办理流程:一、提交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5、当地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审核 (一)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复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家庭的户口、人口、住房情况、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复审,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三、公示 (一)初审公示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居住地范围内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初审不符合规定保障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二)复审公示对复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区县(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地范围内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对经审核不符合规定保障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四、轮候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轮候办法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五、建档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
重庆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和《重庆市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职工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但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重庆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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