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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纯正不作为如何理解?

2025-02-01
在刑法中,纯正不作为是一种不作为犯罪形式,它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作为。与纯正不作为相对的是不纯正不作为犯,它指的是不作为犯罪中可以通过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有两种类型:纯正不作为犯和可以不作为实现的犯罪。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规定只能由不作为的形式实现的犯罪。例如,遗弃罪就是一种纯正不作为犯。不纯正不作为犯另一种是指既可以由作为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的犯罪。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是以不作为的形式来实施犯罪。 在判断不纯正不作为犯时,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义务。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义务,这种义务来源于四个方面:职务要求的义务、法定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以及先行为造成的义务。其中,职务要求的义务、法定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相对容易判断,而先行为造成的义务则相对难以判断。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对行为人的责任要求较高,行为人需要具有救助他人免受损害的义务。如果行为人不履行这种义务,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就可能负刑事责任。例如,在同样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追打他人导致其逃亡,而行为人具有救助义务而不救助,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 总之,纯正不作为和可以不作为实现的犯罪是刑法中两种不同类型的不作为犯罪。在判断不纯正不作为犯时,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义务来源以及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救助他人免受损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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