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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首先您应向青岛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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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我到过青岛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但他们以各种理由不受理,第一次去,说我所做的工作是属于计件,所以没有最底保障,打听后才知道根本没有这种说法,第2次去,他们又说我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所以又没受理,对他们这种做法我真的无话可说了,而且我发现,去哪里求助的人基本上都是已各种理由拒绝,吵架声不断,这就是所谓的国家公务员。 他们所说的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是否正确 (在那几个月里并无旷工,只有1~2天事假),我该如何解决,请给予帮助,.
1、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2、首先,劳动仲裁是不受任何费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现行向你所在的企业再进行一次调解,调解无果的话,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机关去申请仲裁,至于你说的需要什么手续,我国新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有明文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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