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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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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据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此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根据中的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但为了保障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实施,目前国内建筑业内普遍实行按工程预算款的5%~8%收取质量保证金制度。 通过
1、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即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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