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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工作是需要公告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拆的,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以前,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从公示到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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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示到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是这样的,看到您的这个问题出现了很多次了,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关于房屋征收的问题补偿的标准应该是一样的,当然各地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征收办或政府部门并进行协商处理。您如果还是有不满意有问题,看得出来您很焦急,我这边建议您直接来电与我详谈,这样我可以更好的了解到您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的给您以帮助。
从公示到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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