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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并不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但是,由于教唆人实施教唆行为以后,被教唆人可能去实施被...
教唆犯并不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但是,由于教唆人实施教唆行为以后,被教唆人可能去实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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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1、间接正犯,是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的人犯罪,这时候不是教唆犯而变成间接正犯。 2、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么就是从犯。
教唆犯不都是共同犯罪人,这个问题需要由共犯人的分类来回答。 按照共犯当中犯罪人的作用为标准划分,共犯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按照共犯当中犯罪人的分工为标准划分,共犯人可以分为实行犯、组织犯、帮助犯和教唆犯。 教唆犯是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从定义上看,其教唆的行为必须是针对一定的对象而言的,该对象需要符合一般的主体资格且并无犯罪意图,如果被教唆的人事先已有犯意,教唆人的教唆只是加强了其犯罪的决意,那么教唆人只能构成帮助犯,但仍成立共同犯罪。 如果被教唆的人主体不适格,或是对所犯的罪并不知情,那么教唆人只能构成间接实行犯(即间接正犯),按实行犯论处,被教唆的对象视为“工具”对待,一般不构成犯罪,故此处由于缺乏意思联络,不成立共同犯罪。
1、教唆犯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但是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2、如果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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