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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每件交十元到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不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支付。...
我国的社会发展越来越快。社会的发展也意味着社会越来越开放,我国也越来越强大,那么离婚在许多人的眼里也不在说一个不可以谈起的事情。离婚案件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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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负担的费用如下: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其实也就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起诉离婚的一方作为原告,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往往需要同时交纳案件受理费,一般情况下是在50-300元之间进行收费,但这个费用的承担者一般都是败诉的一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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