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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为12个月,因此没有明确开庭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若不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一般为10人~14天左右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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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为十二个月,因此并没有具体明确开庭期限。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天,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审理期为两个月,至迟不超过三个月。
一般两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已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防止其被刑讯逼供。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证据,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侦查期为2(+1+2+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为1(+0.5)个月+法院审理2(+1+3)个月,一般能取保候审的不会是重罪,大约3~4个月开庭,开庭后2个月审理完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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