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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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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具有三个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为前提,没有刑事诉讼就无从谈起附带民事诉讼。 (2)必须是由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时,才能提附带民事诉讼。这种损失包括被害人因人身受损伤治疗所花的医药费和财产上所受的损失。 (3)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仅限于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对于由于犯罪行为所造成或引起的其他问题,如造成的婚姻纠纷等,则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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