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水电站的水库调度,应以大坝建筑物安全为前提,充分发挥水库(包括水库群和梯级水库)的发电、防洪、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效益。...
大坝在设计运用条件下的维修,包括结构物和设备的维护检修及对建筑物的局部修理,或者对结构损坏处,恢复到原有条件的修复,由水电厂提出措施,经主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电业管理局、XX、水电开发公司的主要职责(一)为加强对大坝安全监察工作,电业管理局应设置地区性大坝安全监察机构,适当配备专职的大坝安全监察人员,在XX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工作。(二)主管单位(指直接负责水电站管理局的网局,或省局,或水电开发公司,下同)组织水电站大坝的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和鉴定,提出大坝安全检查报告和鉴定报告,采取措施,处理缺陷,确保大坝安全运用。(三)主管单位负责补强加固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进度检查和竣工验收。对已确认的险坝项目,及时组织抢险加固。(四)主管单位对水电站大坝发生的险情,应立即组织分析,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五)主管单位定期检查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设施,负责大坝安全监视系统更新改造。(六)主管单位审查水电站的年度水库洪水调度方案,按有关规定审批或报请有关部门审批。(七)主管单位审查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八)主管单位负责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业绩考核。(九)担任工程建设业主时,应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协调设计、施工、运行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
水库第一次蓄水应按《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经验收委员会鉴定并报原设计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蓄水。大坝完建应按验收规程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运行单位使用。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应提出大坝安全的第一次鉴定报告,对大坝现状和工作条件是否符合长期运行要求作出鉴定评价,并收入验收文件。
对大坝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5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1,396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