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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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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又称为大脑性瘫痪、脑瘫,是自受孕开始至婴儿期非进行性脑损伤和发育缺陷所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常合并智力障碍、癫痫、感知觉障碍、交流障碍、行为异常及其他异常。基本与小儿脑瘫同义。致病的原因包括胎盘异常、胎位不正、宫内窘迫、早产、多胎、出生时窒息,以及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核黄疸、感染、外伤、脑出血、脑部畸形等。脑瘫的表现由于病因及分型的不同而各种各样,但脑瘫婴儿前半期(6个月以内)的症状多见。 你最大的问题是脑瘫是由谁引起(医疗纠纷的因果关系确定非常复杂、艰难)、负多大责任。
尊敬的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这个情况建议您先在医生的指导下去做相关鉴定,然后才能确定赔偿数额。能够索要的赔偿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具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具体可以索赔哪几项,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亦规定,对于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及初产妇年龄超过35周岁的孕妇也应进行产前诊断。如果因产妇符合产前诊断情形但医方未行产前诊断,导致新生儿因先天缺陷而致脑瘫,或新生儿脑瘫因围产期医方的诊疗行为违反诊疗规范所致,医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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