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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河购买小产权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产权登记的第一步是登记收件,因此产权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
购货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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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保管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则指出,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收条应当详细注明收到财物的具体信息、经手人签字时间,注意事项如下: 1. 内容应当相对完善。如果是欠条,应清楚地写明欠款的数额、货币种类、物品的数量和名称、品质、规格或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以及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和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同时,还应注明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姓名,最后由债务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2. 用语应当准确明了,避免使用模糊用语,以确保清晰明了,避免产生歧义。 3. 收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这样可以避免双方或单方作手脚,而且两张完全一样的条据也方便核对。 4. 确认主体身份。自然人是否成年、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注明身份证号码等基本身份信息都是必要的。同时,还要留下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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