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1、劳动者正常离职的,一般在提出辞职后的三十日届满时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则要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在三日届满后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涉及正常离职的情况有三种:第三十六条 雇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或者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36条,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合同按约定时间解除37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试用期提前3天38条,随时书面通知,立即离开,合同立即解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