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不愿意有负债,不想承受过大生活压力的人,关键是无债一身轻。二、贷款当时实行上浮利率的贷款人。受国家房地产政策变化影响,有些客户在购房时并...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说明理由,请求减免抚养费。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免一方应承担的抚养费:(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的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约定数额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为犯罪被收监执行刑罚,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免给付抚养费。若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刑满释放后,有了经济来源,就应当自觉按照原协议约定数额或判决确定数额及时给付抚养费,否则,享有抚养权一方或其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3)享有抚养权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生父或生母,可以减免给付。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不是继父或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负担的,生父或生母还应当按原负担数额给付。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