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写民事诉状,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起诉离婚,立案庭审查后,缴费;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写好并准备一个副本,连同证据一起交到立案庭,法院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你们的案子,一旦接受,会在6个月内作出是否的判决。至于是否判你们离婚,要看你提供的理由与证据是否充分,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要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再携带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1、立案材料包括起诉书、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2、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抚养状况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不想离婚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以下情形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况,只需要举证证明双方不存在以下情形即可: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