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社会保险不宜对个体劳动者“捆绑销售”

2022-10-29
这样做显然违法,不应沦为宰割弱势群体的工具!《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务院》规定:城镇企业、城镇企业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些律条的宗旨很明确,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在失业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帮助和补偿;其所涵盖的对象,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劳动者,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体鞋匠,不过是“散混”谋生者,既称不上“就业”,也无所谓“失业”,干吗要买失业保险再说了,享受,需要单位出具失业证明,个体户找谁出具失业证明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