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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是属于你们村集体的,和农民有承包协议,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的树木属于农民所有,但是砍伐林木,根据《林业法》第二十八条采伐林木必须申...
在国有土地上种地植树,因为土地不属于集体土地,又不是在个人承包地上经营种植,本人认为在国有土地上种地植树征收时应当赔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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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集体土地不得抵押:(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五)被依法查封的集体土地。
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 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
1、村集体不是征地的主体,依法不能征地。2、村集体不能无故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和农用地承包权。3、政府征地有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征地的,可以到当地政府、纪检委举报投诉。4、村集体收回宅基地的,应当另行给村民划出宅基地。5、政府征收土地的程序。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2)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3)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5)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偿。6、因此,如村委强行非法征地,你可以向县级政府部门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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