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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出生申报办理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
一个月内。出生申报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婴儿监护人或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母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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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 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般是3个月内上报户口。但是一般是2年之内均可以。户口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房产证;单位计生证明;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具体需要咨询自己或对象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规定孩子出生以后,需要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持孩子出生医学注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逾期办理,派出所会要求孩子监护人出具亲子鉴定报告。《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扩展资料: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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