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r(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r(二)职工...
公司强制加班的,劳动者首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工作时间。若双方沟通无效,不能够解决问题的,那么向公司明确表达拒绝强制加班的要求,同时向当地的劳动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被强制性消费如何维权这个问题做如下解释:强制消费也称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下述7种情形: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排斥其他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排斥其他的经营者;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滥收费用; (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临时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从定义上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控制。
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对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可以不经法院审判程序,而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审判程序,判决你胜诉了,才能再申请执行)。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很好的保障。 但这种文书也比较复杂,只能委托律师去办理,否则公证处可能根本就不给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08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7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