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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
这种情况属于跨省医疗提前向住院医院说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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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 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 2.《城镇职工转院申请表》。可能是你转院是自己提出来的,所以医院会有意见,建议你还是尽是私下找医生协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五、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签字为据。
这个不是法律问题,问问相关专业机构吧。
医保用户在住院手续的时候要到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有些地区是医保存折、医疗手册等),该个人出的部分由个人出,该医保报销的部分不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医院在结算时直接扣掉了,由医院和医保中心结算。新农合用户要门诊就诊卡→挂号就诊→门诊医生开住院证→入院处住院手续(持转诊转院审批表、患者当年参合证、身份证、户口本、外伤患者需出示村公所开具的外伤证明)。患者出示医保合疗证件、转诊审批表和身份证、合疗本,医保合疗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等信息,符合条件给予入院医保合疗登记手续。不符条件的按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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