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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爷爷去世的时候,发生遗产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由您奶奶、爸爸、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平均分配。 当您奶奶去世的时候,再次发生遗产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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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这种财产就看房产证的名字,是你的名字那就是你的财产,与他人无关,从写上你的名字那一天起,就相当于你母亲把房子送给你了; 2、夫妻共有财产的遗产分配要先析产后分家,你父亲有一半的产权,这一半产权算是遗产,由你母亲和你平均分配,也就是说,你母亲得3/4,你得1/4,你哥哥对于你父亲来说属于继子,你哥哥常年在外,与你父亲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也就没有继承权。你母亲还活着呢,现在还没法算你母亲的遗产呢。
这个跟继承权和遗嘱没关系。遗嘱是在公民死后发生效力的,你的父母尚在,就不是遗嘱而是合同,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就是你的父母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叫遗产)的赠与 赠与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就这个案子而言法律问题比较多,不能混为一谈。首先,合同中不赡养父母的两女的部分是无效的,违背了法律强制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免除。另三子女已经获得房屋所有权(这里的是物权,是有效的),至于合同债权的确定,上面已经说了不赡养的部分是无效的,但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生效,所以此时两女就合同无效提起争议的话,只能对另一女是否完成赡养义务进而取得房产提起。而诉讼时效是否已过也不确定。。。因为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两年是自知道权利受损或合同履行完毕开始记起,这里你们履行义务是否完毕还要看具体合同中的规定。 上面说到物权行为已经是生效的,所以父母主张重新分配的当然是不可能,因为现在财产已经不是他们的了,但是同样的父母可以先确认合同无效(赡养部分),再重新履行债权,进而得到物权变动的目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均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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