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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法院黑名单的一方也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抚养权到底归谁,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
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养育,父母上了黑名单,自然会或多或少给孩子带来间接影响。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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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是法院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穷尽各种强制手段,无法执行到位,由法院根据情节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列入失信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再执行;三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列入失信名单,即黑名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男方不强制执行抚养费,有履行能力或者不如实报告财产的,可以列为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处罚:(一)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高消费限制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能力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没有必要再向法院主张了,子女高中毕业或满18周岁以后,男方在法律上就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了,现在已要高考,可能打完官司也就高中毕业了,看现在的情形,应当支付的都不支付,高中毕业后男方估计也不会从道义上再支付抚养费了,建议孩子可以在高考后直接去北京索要就可以了,不用打官司了,打官司也不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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