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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登记的程序有: 1、抵押登记申请需要递交上诉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房屋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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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房屋抵押的手续有哪些的问题。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及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应当进行登记。因此,房屋抵押的一般程序为:一、签订借款合同;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三、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担保登记,抵押担保登记时需要提供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书、产权人等材料。在登记之后,抵押担保才生效。不登记的不能生效,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手续如下: 1.提交所需证件抵押借款人需提供的证件。 2.房产估价。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3.签署抵押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借款人和贷款人要都在场。 4.到公证处公证借款抵押合同。 5.办理房屋抵押权证。
1、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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