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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已经离婚且有离婚证,即使离婚证遗失,如果你们要结婚,他完全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已经离婚额婚姻状况证明,凭此证明就可以与你去领结婚证了。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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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丢失的,可到原判决法院档案保管部门要求复制审判文书。有关离婚判决书丢失的问题解答: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你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3、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当事人离婚判决书丢失,无法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可以由当事人凭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查阅和复印当事人离婚判决书手续,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法院档案管理公章,就可以作为当事人的离婚判决书使用。《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首先,如果当事人的离婚判决丢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到原判决法院的档案馆进行查阅和复印。因为当事人的判决书,法院会有存档。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其次,关于户口问题,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一般而言,当事人自己没有办理户籍迁转的,那么其户口应该在原户籍所在地任何个人或者户籍管理机关都没有权利将公民的户口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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