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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我国的律师(指内地律师)其从事的区域仅限于我国内地,其无权在我国的港澳地区以律师身份从代...
1、律师接受委托承办律师函业务2、承办律师听取委托人的陈述3、搜集补充委托事项的事实材料4、分析陈述整理材料草拟律师函提纲5、起草律师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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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律师函不是法院的裁判文书,不具有强制力。但是可以起到一个威慑和劝导作用,收函人通常会比较重视律师的意见,为了避免将来诉讼的发生以及更大经济赔偿的可能,收函人可能会和律师或者律师委托人联系和解。
1、催款、催债是最常见的发函原因。 通常,对于纠纷不大、争议金额明确的债权债务,通过律师发函向债务人说明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多数情况下债务人会考虑继续违约的成本最终偿还欠款。 2、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 通过发送律师函可以起到制止不法侵权行为、澄清事实的效果。 3、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对于某些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但暂时不具备诉讼条件的债权,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通过向债务人发送有权利主张内容的律师函,证明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则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4、与对方和解、协商。 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往往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创造和解、谈判、协商的渠道,引起对方的重视,促使对方主动进行协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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