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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 (2)在对内关系,即股东资格的争议发生于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目前如果但是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具体来说(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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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可以依法转让;(二)出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股权转让法定手续;(四)出资股权已依法进行价值评估。股权出资不符合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可以责令出资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正措施,以满足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法院可以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股权出资不符合第(四)项的规定,即出资的股权进行评估定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价。如果评估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的定价,法院将认定投资者未能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对股东未出资的认定,主要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经出资。具体内容是,通常要求股东或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出资已经到位,若无法提供有关的证据,则认定为未实际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构成本罪,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②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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