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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0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 1、发行的主体是上市公司; 2、要经股东大会决议; 3、要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4、要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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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0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票所有者将所持有的股票抵押给管理机构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所有者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可以根据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债券交换给所持有者抵押的上市公司股票。可转债是嵌入式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可以说是可转债的一种。可转债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成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面值低。本质上,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增加期权,允许购买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不同之处在于,可交换债券是指交换原股票而不是增加股票,而是增加股票。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这是表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有义务按照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的具体转换办法,为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也就是保证债券持有人实际享有转换权。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面对转换权则可以加以选择,是选择债权人的权利,仍持有债券;还是选择公司股东的权利,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这是一种投资决策,由投资者权衡投资条件、风险大小。收益多少和自己的意愿来作决定。但是在债券与股票两者之间只能选择一种,在债权人与股东两种身份之间只能选择一种,也就是在转换为股票之前,仅仅是债权人,而在转换为股票之后,只能是股东,享有股权,而不再享有债权。如何作出选择,这是投资者的权利,必须保证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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