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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上情况,其一,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
1、离婚夫妻财产一方私自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向法院反映财产被对方处理的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立即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另一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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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财产一方私自处理的,对于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一般是不可以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离婚夫妻财产一方私自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向法院反映财产被对方处理的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立即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法院也可以因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让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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