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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的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备有股东名册,记录股东姓...
1、股东分红权是指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包括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 2、股东分红的法律依据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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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消费者应该是市民为了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消费目的是为了生产,不属于消费者的范畴;第二,消费者必须是商品和服务的受用者;第三,消费者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第四,消费者主要指个人消费。但是,例外,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是指消费者个人,实质上包括消费者个人,包括公司和集团,只要用于生活消费,就属于消费者的范畴。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要依靠法律规范,还要依靠政府依法行政,依靠消费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还要依靠消费者自身提高保护意识,提高保护权益的能力,这就需要消费者努力学习相关的消费知识,对商品和服务有一定的了解。基于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消费知识获得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只有保障消费者获得商品和服务知识的权利,消费者才能理解和掌握商品及其服务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技能,合理消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消费者需要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性能,质量,效果,有效期限等基本问题有概括性的了解,然后才决定是否购买;消费者使用商品则需要对正确使用的方法,保管与维修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消费者有获取这些知识的权利,但同时,法律对于消费者也有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要有意识地学习消费知识,提高自己的保护能力,减少盲目消费、冲动消费、不恰当使用商品等,明确消费,才能更好地实现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其含义通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上的概念仅指股份有限公司中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而广义上的概念则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新的公司法基本上坚持了广义说,以立法的形式认可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均享有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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