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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
宁夏红寺堡的户口,只要符合条件,如投靠父母等,可以迁移回彭阳。《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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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 2、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携带迁出证,前往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户籍。
迁户口需如下相关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其他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周一至周五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3、如需代办,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办理;4、在办理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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