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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上并没有危害食品安全罪这个罪名,有的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两个罪名。2、上述罪名的刑...
非法经营危险品的,根据情节的不同,最低判处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 1、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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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按《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加强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一)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二)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等信息;(三)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四)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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