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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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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格式条款由一方提前拟定。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公司,也有政府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公司制定的公司,这些公司使用的公司,如运输合同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提前拟定的,所以无论哪方提出先签订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申请人的地位。2、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制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
向经营者要求赔偿、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媒体曝光虚假广告行为,以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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