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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在男方交了社会抚养费在女方上户口就不用交了。只要交一次就可以查询到。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
社会抚养费未缴的后果: 1、小孩是不能上户口的; 2、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3、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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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现行规定,未婚生育的,肯定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计划外生育。依你所述,未婚生子尽管属晚婚晚育,但其本质是计划外的生育,按国家的现行政策规定,这是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婚生育必须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延续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后,都有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另外,《婚姻法》第25条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上述法律,一方面没有否定未婚人士的生育权,另一方面保护着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因此未婚生子违反了我国的计生法规,具体处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但是,对未婚人士生育权的规定较为宽泛、模糊,忽略甚至明显限制未婚人士生育权的法规和行政行为时有出现。比如,根据2014年3月27日通过并开始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同时第五十三条又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上一年当地城镇居民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即使是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罚款)。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哪怕是第一胎,未婚生育也需要被收费。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通常与各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挂钩,各地标准并不一样。以江苏省为例,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未曾生育的情况下,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孩子出生上一年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实际收入超出人均收入,对其超出部分还会征收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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