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具体请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问题的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如下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法院管辖和市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市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审查处理不服市法院和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四)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五)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 (六)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十)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监察工作。 (十二)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法院负责的工作。
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是有管辖恒定的,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管辖恒定反映了诉讼经济的要求,它既可以避免管辖变动造成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又可以减少当事人讼累,使诉讼尽快了结。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的再审材料非常多,并且要求特别严格。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立案须知为方便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当事人不服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列举的事由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3人已浏览
713人已浏览
1,617人已浏览
5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