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既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得对公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公证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公证活动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可否停止行政执行?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诉讼期间具有的特点,然后再来说说具体的关于行政诉讼案的详细情况。诉讼程序是有一套非常规范科学的程序,程序规则是结合了以往的经验而制定出来的。诉讼程序还具有促进双方沟通达成解决案件。诉讼结果的权威性。对于法院判决不满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期间是否可以停止诉讼请求处理的行政执行呢?根据我国《诉讼法》中提出只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才可以要求停止行政执行:被追责方认为有必要停止的原诉人以及厉害关系人要求停止的法院认为该行政执行有损原诉人经济利益的并且对损失难以弥补的以及有损国家利益以及形象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如果被告或原诉人对停止或不停止行政执行的,可以申请复议。除去以上几点,行政执行的行动不会因官司诉讼而停止执行。只有符合以上几点特征的,才可以申诉停止相关行政执行的。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是因为停止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不符合原则。而这原则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是公定力理论。行政行为本身的目的并不是以非法违法的行为来处理问题,执行后不论造成的局面是否合法得当,但都是应该被视为为合法的法律效力。 第二是必要维系行政管理秩序。因为只要当事人起诉,就要停止行政执行,那么就会造成行政管理秩序的乱套。 第三,即使不停止行政执行也不会造成更大问题,而且法律规定了诉讼中停止执行的例外条例,并通过法院仲裁可以得到补救纠正。所以说,如果没有造成严重损失伤害后果的行政执行一般不允许诉讼中停止行政执行。对诉讼期内行政执行不满意有争议的时候,向法院申请复议。
被征收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我们要知道,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时,主要要看该土地是用于什么的,如果土地的收益较高,那么补偿相对就会更高一些,如果土地没有收益,那么土地的使用权人可能是无法获取赔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9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